时下,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利用某些事由,动用属下公共资源造势,以装脸面、摆大谱、抖威风的已不鲜见,但凭此受到法纪制裁的不多,人称“安全的腐败”。
安徽省亳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曾为庆贺自己“荣登书记宝座”,耗资200万元人民币搞所谓大“阅兵”,堪称炫耀官威之最。不过,这事发生在1997年。“阅兵书记”由此受审查出受贿问题终被判刑12年。谁知李兴民的刑期未满,此类炫耀竟有“小巫”接连步其后尘:今年4月,湖南省株州市天元区教育局长龚某举办同学会,为助兴,找了20多名女教师陪酒、陪聊、陪舞;7月9日至11日,河北省晋州市国税局长为嫁女而在国税局办公区的后院里大摆宴席,彩旗飘飘,人声鼎沸,全局工作人员停公“撺忙”。更有甚者,7月15日上午,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上河镇欢送原镇党委书记履新,在开过欢送会、街面上燃放鞭炮后还嫌不过瘾,又组织了10余辆车的组成送行车队,其中有一辆装有大量鞭炮的厢式小货车,由4名村干部掌车负责沿途燃放,途中不慎引燃车厢内的鞭炮发生爆炸,造成2死2伤。
一些领导干部炫耀官威事件为何频频上演?笔者认为原因有三:一是“官本位”意识浓厚。古代官吏出行,前呼后拥,鸣锣开道,擎旗抬轿,声威显赫,他们羡慕,渐而产生“当官就得体面些”的“官念”;二是“以公为家”思想“升帐”。他们权倾一方,把辖区看成个人领地,万物皆备于我,想怎么干就怎么干。海南大贪官戚火贵入狱后交代说,“我把权力看成天,看见‘天下’的东西像看见自己家里的一样”;三是“钻空子”心态作祟。他们擅长于“遇到红灯绕着走”,在实质上违法违纪,从形式上则回避“禁令”。以上“三心”结合,他们就视炫耀、摆谱为“应该”、“正常”,而且“安全”,何乐而不为?不少案例就是这样。李兴民获刑原因是受贿,并非耗资200万 元人民币庆祝升官。据悉,龚局长“私客公陪”仅作了个检查完事。至于导演“官威残案”的章书记,他大概知道中央要求“领导干部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”,可还没有“工作调动要轻车简从”的字样,于是出现了“疯狂欢送,血洒中途”一幕。
领导干部炫耀官威,颠倒了人民公仆的宗旨观、地位观、荣辱观,是封建“官老爷”作风,浪费了大量公有资财,让人嗤之以鼻。但是,炫耀“官威”镜头频频上演,也说明我们现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还不够周延和刚性。所以,在谴责其丑行时,更重要的是扎紧篱笆,在党政纪律里明确制裁“浪费公款”的条文,给《刑法》里加上一个罪名——浪费公共资源罪,看谁还敢通过公权挥霍来摆“官谱”、抖“官威”、美“官容”!
作者:国圣涌